| 一、 |
各位考生之面試時間及順序將於106 年4月12日15時於本學系網頁公布。 |
| 二、 |
考生面試應出示之證件:(1)本面試通知單。(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其他含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 三、 |
面試當天請考生注意交通因素,準時報到;若因逾時影響應考權益,請自行負責。 |
| 四、 |
考生應於期限前(106年3月27日前)完成「報名」、「繳費」及「上傳審查資料」,始完成本校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之報名作業,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放棄本階段報名,也不得參與面試。 |
| 五、 |
為爭取時效,本校先行寄發本面試通知單;如不參加本校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請無須理會本面試通知單。 |
| 六、 |
「交通、住宿定額補助」說明: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或離島地區考生,參與本校第二階段面試者,得定額補助交通費、住宿費。請符合資格考生填寫申請表(請至招生資訊網「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公告」下載),弱勢生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戶籍地證明影本(身分證、戶籍謄本等)、存簿封面影本,離島地區學生請檢附高中在學證明或戶籍地證明影本,於106年3月27日前寄至海洋大學教務處招生組(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或於口試當日向學系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