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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109學年度校外實習時程及注意事項


  1. 本系109學年度校外實習分為「海洋產業實習」及「海洋生技產業實習」。
    1. 海洋產業實習(2學分):於109年暑假期間在同一機構或性質相同之機構連續實習,每日實習時數至多8小時,實習總數至多160小時 。
    2. 海洋生技產業實習(9學分):於1091學期在同一機構或性質相同之機構連續實習,每日實習時數至多8小時,實習總數至多720小時 。
  2. 實習廠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31日。
    1. 由實習輔導教師主動接洽廠商或企業。
    2. 學生自行尋求校外實習機會。
    3. 各企業主動向本學程提出學生校外實習申請。
    4. 對於可能之校外實習機會,應繳交「校外實習合作機構基本資料表」至系辦。並由本系安排實習輔導教師評估企業進行初步瞭解,經評估審查認為合適者,方可列為本系校外實習合作單位。【本校實習暨就業輔組有許多不錯的實習機會,同學如有興趣,請先向本系實習輔導教師確認是否可以認證為實習學分】
  3. 學生實習登記:預計4月15日起受理。
  4. 登記地點:本系辦公室(生科院館310室)。
  5. 申請資格:本系大學部修業滿二學年且前一學期成績平均及格者之學生優先錄取。已取得實習課程學分之學生得申請相同之課程實習,惟不得再次要求列入畢業學分。
  6. 注意事項:
    1. 實習機構將隨時更新。
    2. 申請實習人數若超過實習機構名額,由實習輔導老師決定最終名單。
    3. 僑生及外籍生需另提供居留證
    4. 學校將為實習學生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
    5. 學生請假時數不列入實習總時數。
  7. 經錄取之學生,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至系辦,並於教學務系統加選「海洋產業實習」或「海洋生技產業實習」課程。
  8. 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辦法規定辦理。
  9. 相關表單下載請至本系官網→關於本系→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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